哈尔滨市气象局

领导简介

部门概况和工作职责


   
  哈尔滨市气象局于1997年组建,1999年正式挂牌,2011年迁入哈尔滨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基地。现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审计处、人事教育处(党组纪检组)、业务科技处4个处室和市人工降雨防雹办公室1个地方机构。下辖6个直属事业单位:哈尔滨市气象台、哈尔滨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哈尔滨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哈尔滨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哈尔滨市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哈尔滨市气象技术装备中心、哈尔滨市防雷设施检测中心、哈尔滨市风能太阳能资源测量评估中心。
  作为科技型、公益性的政府职能部门,哈尔滨市气象局肩负着发布天气预报警报、组织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开发利用气候资源等工作职责。出色地完成了大冬会、哈洽会、哈夏音乐会、冰雪节、湿地文化节等重大活动气象保障任务,在开展农业、防汛、防火、清冰雪等服务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到数字化农业、风能开发、城市污染、城市内涝、地质灾害、松花江洪枯水、哈尔滨水源地(磨盘山水库)建设等诸多领域,并为市民提供人性化的生活气象服务。
  哈尔滨市气象局自1998年起连续十七年被市政府评定为优秀达标单位,并先后被评为黑龙江社会信誉“百姓口碑最佳单位”、黑龙江人民满意的“金牌形象使者”、省级文明单位、哈尔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哈尔滨市气象局坚持“服务为先、发展至上、超越自我、实现跨越”的发展思路,有效发挥服务保障“大城市、大农村、大工业、大农业”建设这个优势,找准冰雪文化与松花江湿地开发这个特点,把握“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城市发展战略实施这个机遇,依托粮食生产能力气象保障工程发展地域优势产业气象服务品牌。以大规模现代化建设为基础,以构建现代天气业务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为支撑,以完善科学管理机制体制为抓手,大力推进城乡气象服务体系和城乡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打造有哈尔滨地域特色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公共服务、气象决策服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服务、气象科技服务等项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气象综合观测体系的规划、建设、保障维护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网络工作的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益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负责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及组织实施,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4.负责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认证、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及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等项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象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6.组织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负责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黑龙江省气象局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高科路339号
      邮编:150028
      联系电话:0451-8717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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