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大庆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2-03-21
黑龙江省大庆市气象部门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黑龙江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黑龙江省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2021年度大庆市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局和市县两级政府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现将部门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省气象局办公室相关部署及要求,2021年全市气象部门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会议,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
依申请公开。
市县两级气象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文件要求,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积极回应群众申请。2021年,两级气象部门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两级气象部门多措并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确保信息发布及时、真实、准确、安全,有效,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农业气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监督保障。
配合市县两级政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对外发布保密审核审批制度,并指定各局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及局网站的管理和维护,明确责任,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县两级气象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还有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此,两级气象部门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气象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2022年,两级气象部门将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强化舆论宣传。强化宣传的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庆市气象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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