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2021年行政执法检查公告
来源: 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1-04-08
各县(市)、区、加格达奇区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和黑龙江省气象局的相关要求,以及黑龙江省气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将在全区开展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检查。现公告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行政执法支队,将对加格达奇区以及五个县(市、区)局的防雷安全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检查范围包括矿区、旅游景点、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学品仓库。
二、时间安排
4月12日-30日
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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