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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公布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黑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hl.cma.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125号,邮编:165000,联系电话0457-273169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黑龙江省气象局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气象防灾减灾、气象服务、履行防雷安全社会监管职能等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制度建设情况。政务公开工作由地局综合办公室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黑龙江省气象局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政务公开规范化、系统化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重加强行政事业管理、财政资金、人事信息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按照时间点发布,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保证常设政务服务公开渠道畅通。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交流互动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渠道,采用图文、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气象服务信息。充分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专题活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就天气预报获取渠道、人工增雨、暴雨天气应急避险等问题,给予群众专业答复及讲解。

(五)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气象工作相关信息。

(六)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2年,未发生投诉举报,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能力相对比较薄弱。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与贯彻落实,提高政策解读能力。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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