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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气象部门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黑龙江省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4-02-1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全面总结全市气象部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汇总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指标基础上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 “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地市专栏-哈尔滨-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hljmb.gov.cn)中查阅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哈尔滨市气象部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推进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及时通过“中国·哈尔滨”政府门户网以及“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公开信息。

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进行公开属性审查,对确定能够对外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中国·哈尔滨”政府门户网以及“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哈尔滨专栏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全市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主要是对照机构职责及围绕中心工作,全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下一步全市气象部门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气象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主动公开,及时做好通知、政策解读等部门信息公示;做好信息报送投稿工作,提升政务信息报送质量;组织、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及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气象部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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