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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气象局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度报告

来源: 哈尔滨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4-02-20

哈尔滨市气象局在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国气象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委员会会议精神。围绕全方位服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目标,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将气象法治建设放在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积极推动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气象治理体系,为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健全气象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一)推进气象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1.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市局领导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班子分工,印发了《中共哈尔滨市气象局党组关于调整哈尔滨市气象局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哈气党发〔2023〕16号);按照市局处室职能调整,印发了《哈尔滨市气象局关于内设机构职责调整的通知》(哈气发〔2023〕10号);按照省气象局事业单位改革统一部署,省局印发了我市直属单位“三定方案”,市局印发了《哈尔滨市气象局关于印发各区、县(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哈气发〔2023〕24号)。优化了各级组织结构,明晰了职能职责。

2.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增加公共气象服务产品供给,在五一和端午假日每日发布抖音、快手、微信短视频,内容涵盖节日天气、节日出行、大风预警、强对流天气的防范等,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为公众提供过年民俗专题短视频、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的预报、中高考天气等公众预报服务产品;为高考提供气象服务,每天滚动制作《高考气象服务专报》,共制作了8期;为成都大运会火炬传递提供气象服务,制作成都大运会火炬传递气象服务专题天气预报及实况产品共6期;制作《端午节假期天气预报》和《端午节踏青气象服务专报》共5期;制作《中考气象服务专报》7期;6月28日为哈尔滨市公安局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启动仪式提供定时定点精细化气象服务;7月8日为亚冬会庆祝活动提供定时定点精细化气象服务产品共12期;8月7-13日为帆船比赛提供呼兰河口湿地定时定点精细化气象服务产品共7期;8月18-27日为哈尔滨马拉松提供精细化气象服务产品共16期。

3.落实权责清单制度,通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现了政事分开,机关参公管理和事业单位权责更加清晰、履职更加高效。

4.哈尔滨市气象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与市发展改革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我局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争取地方对气象现代化的投入,以中央投资为杠杆,撬动地方政府投资2000万元,实施地方重点工程1项,涉及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等方面。同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申报国债项目,提升大城市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二)深入推进气象“放管服”改革

持续推进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了哈尔滨市气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在黑龙江省气象门户网站和哈尔滨市政府公开网公开公示。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两项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2023年承诺制办理0件。

我局制定了《哈尔滨市气象局2023年度防雷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计划》,采用全覆盖方式对183家重点单位和1家升放气球企业进行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规范制作执法检查档案。我局无新设证明事项。

(三)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我局21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审批窗口,实现“一站式”“网上办、一次办”功能,已完成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应用。

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方位对接,推动我市气象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办、一次办”提档升级。严格执行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及时办理和答复企业申请和咨询;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和权限,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统一要求,依法高效办理,切实落实“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信用承诺制”“一网通办”等利企惠民政策措施。

全面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提质增效,我局召开了企业座谈会,就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2项行政审批的优化举措和改革进展进行了介绍和相关政策的宣讲,对企业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梳理汇总,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跟踪回复,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2项行政审批实施了告知承诺制,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均纳入了事工改平台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实现了“证照分离”。

政府服务事项均能做到当场办结。我局政务服务窗口“一站式”“一对一”跟踪服务赢得了企业的支持与赞扬,获赠锦旗1面。

推进和规范气象数据安全、合规、有序开放共享,提升气象数据资源价值和应用效益。按照省局要求组织各直属单位和区、县(市)气象局开展天擎系统账号升级工作,全市12个天擎账号已经完成升级。并将对外服务所需数据录入数据平台。

二、健全气象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气象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四)加强重要领域立法

我局起草的《哈尔滨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于2023年列入市政府立法计划。

(五)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省市相关规定,加强在《哈尔滨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起草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哈尔滨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已于2024年1月24日向社会和哈尔滨市各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哈尔滨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将全面加强雷电灾害防御,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

(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我局制定了《哈尔滨市气象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哈尔滨市气象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2023年我局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为《关于开展2023年雷电防护装置安全定期检测工作的通知》(哈气规〔2023〕1号),按照程序制发,并严格按照《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向省气象局和市司法局备案。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2023年底失效规范性文件1件。

(七)强化标准的支撑保障作用

我局成立了“哈尔滨市气象局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气象标准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黑龙江省气象局党组成员、哈尔滨市党组书记、局长李治民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哈尔滨市气象局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统一指挥;统筹协调解决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印发了《哈尔滨市气象局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局《专业气象服务 雷电灾害风险承受与控制能力评估》地方标准已经列入黑龙江省气象局2023孵化项目,完成预研形成草案并申报省气象局2024年正式项目。

梳理了哈尔滨市气象局气象标准执行清单(2023年版),并在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公开。组织全覆盖式全市观测质量体系内审,迎接省局内审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外审,没有严重不符合项。按月完成观测系统整改报告,确保观测质量,全年无观测质量不合格台站。

三、健全气象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完善气象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印发了《哈尔滨市气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哈尔滨市气象局重大或复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气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的通知》《哈尔滨市气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哈尔滨市气象局依法行政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积极开展防雷“一点双查”工作,推广应用黑龙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时填报监管行为,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制定联合执法检查计划,与市商务局和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组织雷电防护重点单位开展防雷安全隐患自检自查,组织我局执法人员开展防雷安全执法检查全覆盖,对发现的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召开专题会议,解决防雷重点企业防雷安全难题。拟定了《哈尔滨市气象局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试行)。组织防雷专家开展年度质量考核、年度报告抽查和防雷检测机构资质现场核查工作。

2023年哈尔滨市气象局继续加大对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投入力度,将行政执法所需差旅费、法律顾问费以及执法装备的配备和更新等经费需求7万元纳入部门预算。

积极创造条件保障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待遇,建立了工伤保险账户,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了工伤申请渠道。在推进市级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改革中,明确了各事业单位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九)加强气象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我局积极组织参加省气象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开展执法证考试,预计2024年新增行政执法人员20人。将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学法计划。

(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组织对“中国气象局防雷安全监管系统平台”开展应用;推广应用黑龙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时填报监管行为;制定《哈尔滨市气象局2023年度防雷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计划》,采用全覆盖方式对183家重点单位进行防雷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制作规范执法检查档案。

制定了《哈尔滨市气象局重大或复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规范行政审批管理。按要求整理完善行政审批档,装订成卷、编排案卷档案号,录入档案名录清单。审批人员相对固定,已配齐专兼职结合的行政审批人员,明确AB角,服务窗口全天有人值守。

通过约谈中石油哈尔滨分公司,对该部门防雷检测报告存在系统性的防雷安全隐患的32个加油站要求进行整改,已整改完毕。制定了《哈尔滨市气象行政处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并在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和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公开。利用微信公众号积极转发气象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哈尔滨市气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哈尔滨市气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行政执法中开展以案释法。

四、健全气象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十一)健全和落实行政决策制度

梳理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省局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跟进修订《中共哈尔滨市气象局党组工作规则》《哈尔滨市气象局工作规则》,做到权责明确、程序清晰。党组会、局务会、办公会和局长专题会记录、纪要和相关材料完整归档。

(十二)形成监督合力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2023年度开展对3个区县局财务收支审计、1个区县局和1个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接到市长热线1件,咨询睦邻小区是否有日照报告,经过告知回复,当事人表示满意。

2023年开展对哈尔滨市气象服务中心原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和木兰县气象局局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中)。

加强融合监督,召开纪检与计财联席会议。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压实监管责任,2023年对12个单位开展财务检查,与巡视、审计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对4个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及资金安全抽查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预算执行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加强基层财务管理,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制定或修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形成制度约束体系,提升财会工作质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2023年度无查处的公职人员。2023年未产生行政复议案件。

市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通过年度考核确定年度考核等次,通过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不超过20%的优秀等次人员,给予嘉奖。通过科技创新团队和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向中国局、省局和市人才办推荐高层次人才。

(十三)加强督查检查和行政执法监督,探讨创新防雷监管新模式

为贯彻落实好黑龙江省气象局和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全市气象部门各项工作,根据《哈尔滨市气象局督查检查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局办制定了哈尔滨市气象局2023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全面推进《哈尔滨市气象局督查检查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对全局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督办;参加了全市“市委智慧督办管理平台”应用操作线上培训;按照市委督查室文件要求,通过管理平台及时报送了我局每季度督查检查考核和调研情况和涉及我局的督查督办事项。

梳理了哈尔滨市气象部门权责清单并在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公示,严格按照清单开展执法行为。我局积极参加省气象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制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严格执行省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加大重点领域气象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督促全市各级气象部门开展重点领域气象行政执法,开展了1次行政执法专题讲座。

探讨防雷社会监管新模式,年初到先进省市调研气象社会监管工作,学习先进理念,迅速转化落地。在全省率先与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举办哈尔滨市首届职工技能大赛暨防雷技术职业技能竞赛,有1人获得一等奖,2人获得二等奖,7人获得三等奖,在全市防雷检测行业掀起了学习“工匠精神”热潮。

(十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推进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按照气象部门职责,下发《关于开展 2023年雷电防护装置安全定期检测工作的通知》、哈尔滨市气象局标准执行清单(2023版)等通知,对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情况进行公示。二是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报送部门动态信息,截止12月有12篇信息在部门动态首页刊登。三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决算等信息。

我局明确政府信息工作内容、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形成了相关处室提供具体公开信息,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的工作管理机制。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管理。一是我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平台管理,由专人负责平台信息维护,规范性文件公示均需经办人、主管处室领导、分管局长审批同意后进行公示。二是按照要求做好新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及数据迁移工作。

2023年无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十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积极落实《气象行政复议办法》,在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公开投诉举报渠道,我局2023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五、提升气象部门突发事件应对保障能力,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十六)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应对体系建设

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我局制定了《哈尔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哈尔滨市气象应急保障预案》《哈尔滨市暴雨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哈尔滨市暴雪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哈尔滨市气象局雷电防护行业(领域)应急处置预案》《哈尔滨市气象局升放气球意外事故应急处置和违禁升放气球应急处置预案》《哈尔滨市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升放气球安全管控方案及特定特情处置预案》等。拟定了《哈尔滨市气象局雷电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桌面推演方案》,以桌面推演方式开展了雷电灾害事故应急演练,主管副局长及办公室、业务处、法规处、气象台负责人参加了演练,通过此次演练,有效提高了我局雷电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了应急处置能力。

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属地责任。印发《哈尔滨市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规范》(哈气函〔2023〕23号)《哈尔滨市气象局应对重污染天气部门分预案》(哈气发〔2023〕12号)印发《哈尔滨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制作分工和职责(试行)》(哈气发〔2023〕9号),规范了“53110”气象服务模式的模版,建立气象业务主动互动联动工作机制,成立大城市气象精准预报服务专班;联合哈尔滨市应急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及灾情上报机制的通知》(哈应急联发〔2023〕39号)共建共享主城区灾害信息员,协助开展气象信息传播、气象灾害防御、气象灾情收集等工作,通过这种方式,解决了哈尔滨市主城区没有气象信息员的短板,有效扩大了预警信息覆盖面,提高了信息的传输效率。

健全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与市森防指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承诺书;13部门联合发文建立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责任分工;与生态环境局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文落实黑龙江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通过多家主流媒体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获取渠道;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社区、学校等配送安装气象服务终端,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和预警信息覆盖面。

及时调整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 组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暴雨、大风、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印发防范通知9个,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7次,制作应急专报3期。

对全市及应急成员单位进行了预警信息服务对象更新备案,更新了短信平台的预警信息接收人和应急联系人信息;梳理业务制度和流程,确保观测、预报、预警和服务等各项业务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组织全市气象部门学习落实《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短临预报预警业务分工和职责(试行)》,梳理业务分工和职责,进一步完善预警发布工作流程,提高预警信息发布质量。组织全市业务人员召开预警发布业务工作培训考核会议,主要针对预警、服务工作的关注点,预警叫应操作业务及预警发布中易出错的环节和错误典型案例进行了培训;培训后对全体参训业务人员操作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进行了考核。

以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千乡万村气象科普行”活动,联合哈尔滨地铁集团共同打造气象科普地铁。针对重大天气过程,联合20余家媒体开展“一过程一策”科普宣传,科普基地接待参观500余人次,开展气象科普“五进”活动。

(十七)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暴雨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拟定了《哈尔滨市气象局雷电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桌面推演方案》,以桌面推演方式开展了雷电灾害事故应急演练,主管副局长及办公室、业务处、法规处、气象台负责人参加了演练。呼兰区气象局组织了涉氢业务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有效提高了我局雷电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了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气象法治建设推进机制

(十八)加强对气象法治建设的领导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到年度学法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组会“第一议题”、局务会会前学法中,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推动我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等重点内容学习。

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我局成立了哈尔滨市气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均由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政策法规处作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法治宣传和依法治市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局务会前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将法治建设纳入气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了《2023年哈尔滨市气象部门普法工作要点》,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2023年哈尔滨市气象局机关效能考核方案》和领导班子年度述职中,并作为重点工作在全市气象工作会议上进行部署。

(十九)健全气象法治建设推进机制

将依法履职纳入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内容。将法治方面的讲座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开展会前学法。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在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和哈尔滨市政府公开网按时向社会公开。

围绕气象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创造更加有利的政策环境,持续加大气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投入,通过项目带动,积极争取做大气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投资规模,将建设所需各项经费纳入部门财政预算。

(二十)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哈尔滨市气象局内设机构设有政策法规处负责全市气象部门法治建设。我局现在气象行政执法人员105人。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参加省气象局执法骨干培训班,开展专题普法讲座2次,领导干部带头会前学法4次。

与黑龙江长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顾问协助草拟、制订或者修改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包括哈尔滨市气象局下属企事业单位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承担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法律顾问2023年共审核合同73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件、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1件。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求提任人员参加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的培训。我局人事教育处根据政策法规处推荐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人选情况向市局党组汇报,经市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向上级部门推荐申报。

(二十一)不断提升气象法治宣传实效

制定了“八五”普法规划,开展了哈尔滨市气象部门“八五”普法中期自检自查,按时提交“八五”普法中期自检自查报告。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利用各宣传日、微信、微博、抖音、电视天气预报广告空白画面等方式重点开展民法典、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气象法等气象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介工作。印发了《哈尔滨市法治气象建设创新发展方案(2023-2025年)》和重点任务清单。

做好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围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利用哈尔滨气象微信微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突出宣传宪法,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哈尔滨市气象部门2023年“宪法宣传月”集中宣传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三是组织全市各级气象部门积极参与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创作优质普法产品,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四是深入开展“3.23”世界气象日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气象法、气象防灾减灾条例等与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履职尽责。五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七、工作亮点

1.加强立法工作,《哈尔滨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被列入2023年立法调研计划。

2.创新社会监管模式,在全省率先举办了哈尔滨市首届职工技能大赛暨哈尔滨市防雷技术职业竞赛。

3.印发了《哈尔滨市法治气象建设创新发展方案(2023-2025年)》和重点任务清单。

八、2024年工作思路

1.加强依法治市建设任务落实,开展《哈尔滨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立法工作,做好立法调研。推进落实《哈尔滨市法治气象建设创新发展方案(2023-2025年)》和重点任务清单。

2.按照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要求,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实施和监督工作,重点做好探测环境保护、气象信息传播发布、防雷安全、升放气球安全等法律法规和《哈尔滨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监督,落实好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

3.继续落实好《哈尔滨市气象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利用各宣传日、微信、微博、抖音、电视天气预报广告空白画面等方式重点做好民法典、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行业法规的普法宣介工作。

4.加强建章立制,重点做好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建设工作。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修改不适用和与上位法律、政策相抵触的条款,坚持先修改、后废止的原则,完善健全原有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创立、编制新制度,填补空白、逐年完善和丰富制度体系建设。

哈尔滨市气象局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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