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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防雷装置定期安全检测的通知

来源: 鸡西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19-06-19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规定,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防雷装置使用单位应当主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为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要求防雷装置使用单位从即日起, 应对本单位防雷装置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1、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单位。

2、广播、电视、邮政、通信、金融、交通、供水、供电、气象等电子设备密集且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单位。

3、人员密集的商场超市(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学校、客运车站、民用机场、娱乐场馆等单位。

4、具有防雷装置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展览馆以及雷击易损毁的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应主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开展定期检测。

2、定期检测合格后,由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依法出具防雷装置检测合格证。

3、市、县(市)防雷安全主管机构近期将组织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对定期检测不合格的单位,应责令限期整改;对拒绝进行定期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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