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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雷电防护装置定期安全检测的通知

来源: 黑龙江省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0-04-20

关于开展2020年雷电防护装置

定期安全检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防止和减少雷电灾害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2020年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定期安全检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二、防雷装置的使用、维护、产权单位,应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的主体责任,主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组织做好本单位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发现防雷装置存在隐患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取得省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书,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禁止无资质证或者超出资质等级承接防雷装置检测,禁止转包或者违法分包。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其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 准确,并对防雷装置检测数据、结果负责。

四、已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或者个人拒绝进行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鸡西市气象局负责对全市防雷装置各项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电话:0467-2328047。

                               

                                        鸡西市气象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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