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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气象局气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 牡丹江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17-11-16

    2017年,牡丹江市气象局按照《中共黑龙江省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落实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深化气象改革、气象现代化建设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实现依法发展气象事业、依法履行气象职责、依法管理气象事务的总体目标。不断完善法规标准制度体系建设,将执法能力建设推上现代化轨道,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周密计划,加快推进法治气象部门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气象法制建设工作,以提高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为重点,完善和落实学法制度、培训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并将法制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研究、部署和检查。年初,我局主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研究制定了年度实施计划,对全年的法制建设工作做了详细周密的部署,并纳入目标管理。分管领导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研究重大事项,切实推进法制建设各项工作。

    二、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1.深化审批管理,做好清理规范工作

    我局紧紧围绕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防雷减灾体制改革要求,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保留了4个规范性文件。市局及所属县局按照行政审批改革的要求,修改了窗口审批办事指南和流程,一次性告知单等相关内容,修改了相关报表,切实做好清理规范气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衔接和落实工作,确保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防雷减灾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2.认真落实国务院决定,做好气象建设防雷许可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的通知》(气发〔201679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通知》(黑政规〔201714号)精神,我市出台了《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通知》的通知》(牡政办综〔201737号)。我局积极主动与牡丹江市建设局沟通协商,在201791日完成了相关交接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过渡时期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不留安全隐患。        

    3.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我局以强化防雷安全管理为主线,坚持依法依规,强化防雷减灾职能,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牡丹江市“十三五”规划编制。作为安委会成员单位,将防雷安全生产落实到市政府安全目标中,列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落实防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履职,加强监管。建设项目防雷安全设施“三同时”目标管理任务纳入了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和考核。同时纳入到县(市、区)、市发改委、市建设局等单位的安全考核目标中。我局不断完善法规标准制度体系建设,编制出本级权力和责任清单及负面清单。

    二是不断强化防雷减灾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为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力做好防雷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贯彻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我局连续十六年与市安监局联合下发规范性文件。在媒体上进行特别提示和公告,切实加强全市防雷减灾安全工作。第一时间与安监部门对接检查工作,每年参加市政府安委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行执法检查。

    按照年初制定的执法检查计划,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61日对穆棱探测环境、75-11日,912-13日、15日我局对辖区内的施放气球单位、易燃易爆重点单位、旅游景点共44家企业单位开展防雷安全督查检查,及时整改隐患。查出各类隐患10余处,发出整改意见书15份。各企业负责人在检查情况表上签字确认。同时建立跟踪落实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防雷安全事故的目的,确保部门联合行动取得实效。

    我局和教育局联合发文,对学校防雷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并建立了全中小学校幼儿园防雷安全生产台账。

    221日、623日、1025日和111日,对东宁防雷检测公司、牡丹江金盾检测公司、牡丹江市气象服务中心、牡丹江中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单位防雷检测资质进行了实地核查。

    324日有陈局长带队到海林、宁安对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并督办落实。

    按照《黑龙江省气象部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规则》的通知(黑气发〔201711号)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推进我市气象事业法治化建设进程,聘请了黑龙江法大律师事务所刘华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

    三、加强学法普法,营造良好的气象法治氛围

    1.积极组织全局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2017年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我局以组织实施《牡丹江市气象局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为核心,制定和下发了《2017年牡丹江市气象部门普法工作要点》,层层落实工作目标责任,明确年度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为我局“七五”普法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我局先后组织全局职工学习了《宪法》《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学习贯彻了气象行政审批改革、气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防雷社会管理等一系列与气象法治建设相关的改革文件精神,同时开展了《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气象法制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学习。我局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核心,健全全局学法制度。以各类培训为平台,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综合培训,加强行政职权依据和行政行为规范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管理队伍职责意识和服务意识。我局针对开展适合不同对象的法纪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气象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服务能力。

    420日组织全市气象行政执法骨干综合能力培训班,818日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920日参加了全省气象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113日组织全局职工开展了依法行政知识答题活动。我局不断创新法制工作、不断营造法制宣传氛围,为单位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2.结合节假日、纪念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一年来,充分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契机,举办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对新颁布施行的法规规章宣传工作,推动气象法规制度的有效落实和气象社会管理职能的有效履行,进一步强化气象社会管理职权。

    我局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知识 “进机关、进社区、进军营、进公交、进农村”等六进活动。320日,走进牡丹江市爱民区北山社区,为社区居民带来了一场“气象法律法规知识”的科普盛宴。731日,和鸡西市、密山市气象局共同到空军驻牡海浪机场部队,开展了“送法进军营”活动。

    我局利用局域网、电视天气预报栏目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黑龙江省气象部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规则》《牡丹江市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制度》进行网上刊发,在局域网上建立“学法平台”,设立了法律法规专栏,举办“法律知识问答”,法律小贴士”等互动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当前气象灾害等热点问题和气象科普知识。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从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到气象职工法治思维的培养,再到借助宣传手段帮助公众树立法治观念,我局将法治思维作为统一思想的抓手,并着力推动其“落地”。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局在气象法治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清醒的意识到法治建设道路无止境,责任重大。

    1.依法行政体系还不完善,依法行政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仍然不足以支持当前和以后工作的要求。

    2.基层气象部门人手少,业务工作任务重,普法工作投入和力度都存在一定不足。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严格按照五年规划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加强宣传,在形式上再丰富一些,在范围上再扩大一些,在内容上再广泛一些。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使全局干部职工都具备自觉学法、自愿普法的意识,积极投入到普法和依法行政中来,从而使气象工作更加科学化、法制化。



                                                牡丹江市气象局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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