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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气象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联合加强防灾减灾工作

来源: 齐齐哈尔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0-05-15

为进一步加强气象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合作,有效开展齐齐哈尔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应对即将到来的主汛期。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气象局和市自然资源管理局共同商讨,联合制定《齐齐哈尔市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达成了相互认可的联动机制。

《方案》是为建立和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及响应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本地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监测和服务需求实际制定。《方案》明确了齐齐哈尔市气象局和自然资源管理局的职责,确定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发布的对象、内容、等级标准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的流程;明确会商制度、预警等级、签批与发布方式以及地质灾害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地质灾害信息收集上报等,明确提出当达到黄色(含)以上预警预报等级时,通过手机短信、网站、电话、广播电台、传真及报纸等途径发布。

齐齐哈尔市气象局根据《方案》要求制订了《齐齐哈尔市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发布工作流程》,明确了各有关科室的职责和工作任务。每年的汛期 (6月1日至9月30日),应急领导小组开始工作,各级气象部门安排人员值班,各级气象局所辖范围内的自动气象站、无人气象站、区域站任何一个站点当每小时雨量≥30㎜,或单次降水过程中任何一个单站站点过程雨量≥50㎜时,及时向当地国土资源局应急值班室上报雨情。市气象台将按要求每日发送齐齐哈尔市各乡镇雨量和全市未来24小时降水情况预报发送到市自然资源管理局,双方按需开展会商,共同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方案》的实施对加快气象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合作进展,推动气象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有积极作用,在应对即将到来的主汛期,将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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