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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气象局关于2017年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检查情况公示

来源: 双鸭山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17-11-17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监管工作的通知》(黑气办发〔2017〕9号)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市防雷安全工作,我局于6月12日与双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双鸭山市气象局 双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2017年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双气发〔2017〕26号)文件,并于2017年7月至9月采取双随机方式对双鸭山市四区四县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全覆盖检查,市县两级气象、安监部门联合检查了105家被检企业。其中,97家被检企业初检或整改后符合防雷安全各项要求;有4家被检企业因改建延期检查;有5家被检企业经限期整改、复查后仍不符合防雷安全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双鸭山市气象局对四区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被检单位总数为24家,分为7月8月两次进行检查,7月份检查12家,8月份检查12家并复查7月份不合格企业,9月份复查8月份不合格企业。
首次行政执法检查24家被检企业中合格的企业有8家,不合格企业有14家。其中,林森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已关闭;中国石油安邦加油站正在改建中,我局将在其改建完毕后进行防雷安全行政执法检查。在对14家不合格企业检查中,10家企业经整改后合格。其中,中油农垦第五加油站,经核实该企业为农垦自行管理,不在我局管辖范围内。另有3家复查不合格。
   二、集贤县气象局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集贤县气象局与县安监局联合组成安全检查组,于2017年7月份、8月份分为两次对所在辖区安全监管的33家企业进行全覆盖防雷安全执法检查工作。首检33家企业中合格企业为19家,不合格企业为14家。9月份对14家不合格企业进行复查。其中12家企业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整改,有2家企业在复查时仍然未按时完成整改。
   三、宝清县气象局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宝清县气象局与县安监局联合组成安全检查组,于2017年7月份、8月份分为两次对所在辖区安全监管的28家企业进行全覆盖防雷安全执法检查工作。首检28家企业中合格企业为21家,不合格企业为4家,另有3家企业在进行改造未进行检查。9月份对4家不合格企业进行复查,经复查存在安全隐患的4家企业,均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整改,符合了防雷安全行政执法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饶河县气象局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饶河县气象局与县安监局联合组成安全检查组,于2017年7月份、8月初分为两次对所在辖区安全监管的13家企业进行全覆盖防雷安全执法检查工作。首检合格企业3家,不合格企业10家。8月份对不合格企业进行复查,经复查存在安全隐患的10家企业,均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整改,符合了防雷安全行政执法检查的各项要求。
   五、友谊县气象局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友谊县气象局与县安监局联合组成安全检查组,于2017年7月份、8月份分为两次对所在辖区安全监管的10家企业进行全覆盖防雷安全执法检查工作。首检10家企业中合格企业为1家,不合格企业为8家,另有1家企业顺达加油站处于关停中未对其进行执法检查。8月下旬对8家不合格企业进行复查,8家企业均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整改,符合了防雷安全行政执法检查的各项要求。(李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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