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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气象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来源: 双鸭山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18-01-26

双鸭山市气象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设;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经费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对县(市)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承担黑龙江省气象局和双鸭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双鸭山市气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总人数5人,其中:在职职工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

三、2017年预算编制范围

2017年纳入双鸭山市气象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计1个。

第二部分:双鸭山市气象局

2017年部门预算表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双鸭山市气象局2017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双鸭山市气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双鸭山市气象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52.8万元。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的气象局2017年收入预算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气象局2017年支出预算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万元,占总支出的68%;项目支出16.9万元,占总支出的32%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气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2.8万元, 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双鸭山市气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1 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2万元,占总支出的8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万元,占总支出的14.5%;住房保障(类)支出2.9万元,占总支出的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25.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5万元,降低33%。主要原因是:去年补发了涨工资款。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16.9万元,同支年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7.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万元,降低3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1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4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住房公积金也随同上涨。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气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取暖费其他交通费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16.9万元。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主要原因是:无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主要原因是:无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九、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气象局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0.5万元。2017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费用减少。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9万元,比2016增加0.8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双鸭山市气象局2017年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2.双鸭山市气象局2017年无采购预算。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11日,双鸭山市气象局账面固定资产总值0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价值0元,共有车辆0台,价值0元,其他资产0元,无价值0万元以上设备。

十三、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气象局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双鸭山市气象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机构事务(款):反映本级财政部门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指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二、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拟稿:王佩,审核: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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