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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气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双鸭山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18-03-29

双鸭山市气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或减免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www.hljmb.gov.cn)和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huangya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双鸭山市气象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净水路64号;邮编:155100;联系电话:0469-6120303)。
  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划定小组成员的责任分工,明确具体任务和要求,狠抓职责落实,构建了由局领导主抓,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直属单位和内设机构相互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并做好相关材料送交、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不断完善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法规标准、气象科技、事业发展规划、灾害预警信息、突发气象灾害事件、行政许可规定、人事管理事项、重大项目执行情况、工作动态等。
  (二)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
  2017年我局通过双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双鸭山气象腾讯微博,以及各类新闻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份,政府信息7条,回应公众关切热点2次。公布了全市气象部门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气象标准执行情况、三公经费等信息,继续做好双鸭山政府门户网站和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相关栏目的更新维护。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2017年我局积极向社会公众广泛发布气象信息,通过《中国气象报》《黑龙江日报》《双鸭山日报》,以及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多渠道发布全市气象部门工作动态、成果和亮点,提升了单位形象。借助覆盖全市乡镇村屯的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预警大喇叭、气象信息员和协理员等渠道推动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大力普及气象科普、法治知识,引导更多公众关注和支持气象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而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对照有关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主要问题是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公开的信息数量少、渠道窄、质量不够高,政务公开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这些问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具体分析,广泛借鉴其他单位的成功做法与经验,推动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不断充实人民群众最需要的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时效性,更好地服务于公众,推进政务的公开、高效、透明。二是继续加强对新媒体的应用,发挥气象、微博作用,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气象信息服务和交流平台。三是按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准确公布政务信息,保证气象信息的数量和质量。


双鸭山市气象局        
2017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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