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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气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伊春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18-09-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气象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政办发〔201816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省、市及上级气象部门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为统领,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五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气象部门工作的基本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效,助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围绕法治部门建设,加强公开解读回应

1.推进决策和监管信息公开。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气象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立重大决策公开制度,班子全体会议和科长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加大2018年我局明确的重点工作、重点内容实事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自然灾害监测预报中心等相关部门)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部门规划、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和重大建设项目公开;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项目立项、验收等有关信息;加强人事管理信息公开,做好气象部门人事任免、公务员招录、直属单位招聘等有关信息公开;强化气象预警发布,及时将伊春市气象局部署应急工作、启动和解除应急响应等情况对外公开,定期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情况月报;加强对部分气象资料的公开,切实发挥其使用价值。(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业务科技科、气象学会、气象台等相关部门)

3.加强政策解读。对以局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和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要注重更多运用客观事实以及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重点围绕气象领域重要政务舆情、社会关注热点气象问题、重大突发气象事件等,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极参加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办公室、人事科、业务科技科、政策法规科、气象台及各县局等相关部门)                  

4.加强舆情回应。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增强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情,特别是涉及气象领域、社会关注热点气象问题、重大突发气象事件等方面的政务舆情。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要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要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办公室、业务科、气象台及各县局等相关部门)

(二)围绕服务型部门建设,提升政务服务实效

5.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借鉴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及时公开“互联网十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公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政策法规科)  

6.提升窗口服务能力。结合全市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加强窗口管理,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实现多渠道受理、网上一平台办理、线上线下多渠道反馈,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建立完善激励约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深入挖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整立改,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政策法规科) 

7.优化审批办事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再造,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相同事项全市通办奠定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气象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网上办理进程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实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是否存在办事指南标准不一、要素不全、信息不准确、与实际工作不一致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政策法规科) 

(三)围绕透明部门建设,拓展政务公开平台

8.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及时更新省局门户网站和伊春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容,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加强网站平台用户数据安全防护。(办公室、科技服务中心)

9.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要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避免开而不管、管不到位。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科技服务中心)

(四)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0.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时间调整完善本系统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相关配套制度措施,严格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条例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氯围。(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科技服务中心)

11.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结合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新要求、部署的新任务,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建立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实行清单管理。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标准,真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实现政务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办公室牵头,各单位配合)

1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制定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制度,组织编制公开事项目录。要将涉企政策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考核体系,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各单位配合)

1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国。(办公室牵头,各单位配合)

14.加强督查评估。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机制,适时通过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考核评估。强化对政策解读、政务情回应、主要负责同志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和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情况的考核评估。(办公室牵头,各单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确保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建立长效监测检查工作机制。每季度检查一次市政府网站(市气象局)、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伊春专栏)、“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中政务公开更新情况,实现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办公室牵头,科技服务中心配合)

(二)加强政务公开日常考核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目标考核,避免年终突击公开现象。强化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方面的考核评估,进一步提升伊春气象部门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办公室负责)

(三)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新条例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办公室负责)

(四)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大力组织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工作,竭力完成各项公开任务。(牵头单位:办公室、法规科、科技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其他相关科室、事业单位、各县局)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实施方案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本实施方案部署的任务完成情况要在本地、本部门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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