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建立灾害防范预警联动机制

来源: 黑龙江省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1-07-01

6月30日,省气象局与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灾害防范预警联动机制做好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合作,充分发挥三部门在农业自然灾害防控方面的技术力量和监测预警成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小雷雨、龙卷风、冰雹、台风等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切实做好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

通知要求,要全面建立定期工作会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加强关键农事季节和灾害性天气的分析会商,既要关注雨情、水情,又要关注农情,切实做好为农服务工作;要全面建立重大农业气象灾害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灾害性天气过程的预报预警,加强沟通联系,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和雨水、汛情灾情,及时发布预警预报,指导农民做好抗灾救灾工作;要全面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发布制度,及时互通天气预报、灾害预警、汛情信息,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新媒体等手段,确保灾害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递给基层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要全面建立信息上报制度,严格执行灾情直报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第一时间将灾情信息报送上级部门,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全面建立责任落实机制,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灾害防御预警联动机制有效运行、发挥作用,同时积极开展农业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技术的合作研究;要全面做好应急值守和核查评估,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灾害发生后组织灾情评估,必要时成立联合专家组开展现场灾害调查及影响评估分析,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作者:韩志鹏

编辑:张晓卿

编审:矫玲玲



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手机版首页
黑龙江省气象局办公室主办 黑龙江省气象局宣传与科普中心承办
地址:哈尔滨市中山路230号,邮编150001
联系电话:0451-82622063
京ICP备05004897号 网站标识码:bm54080001
京公网安备110414001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