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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来源: 黑龙江省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2-05-26

近日,中共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第二十届省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的决定》,哈尔滨市气象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近年来,哈尔滨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准则,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切实践行“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要求,把文明单位创建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发展、防灾减灾、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不断完善文明创建组织机构和制度办法,扎实开展员工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积极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和群众性创建活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文明建设工作取得长足的发展。同时,哈尔滨市气象局通过省级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创建,带动基层气象部门文明单位创建,不断丰富创建内涵,创新拓展创建载体,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木兰县气象局、通河县气象局荣获“第二十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获此殊荣,哈尔滨市气象局表示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建功新时代、奋斗新征程,奋力开创哈尔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作者:邱馨蕊

编辑:张晓卿

编审:矫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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