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黑龙江省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0-06-04
6月1-3日,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行政区内禁止施放气球通告》(哈政规〔2020〕5号)精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尚志市气象、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多部门联合下发通告,在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施放使用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作为充填介质的气球(包括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群放小气球),施放气球必须使用氦气等惰性气体充灌,国家另有规定用于科研、气象探测等活动除外。
此通告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雪都尚志”公众号、“尚志气象”公众号向全社会发布,尚志气象、公安、城市管理、应急、消防等有关部门将加强执法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类非法施放气球活动,强化施放气球监管。(尚志局)
(编辑:于淼 编审:袁长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