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气象发改两部门联合印发指导目录进一步规范气候可行性论证
来源: 黑龙江省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5-09-17
9月9日,黑龙江省气象局、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黑龙江省气候可行性论证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指导目录》科学划定了气候可行性论证范围,规范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对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等重大规划和大型建(构)筑物以及大型公共设施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11类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分类。同时建立定期修订制度,明确各规划编制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从事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的机构和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责任。此外,《指导目录》还规定了其他依照法律、法规需要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规划和建设项目。
《指导目录》的印发为项目选址、工程设计提供更充分、完善的气象要素依据,从源头上避免或减轻极端气象灾害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不利影响,同时有利于预防或减轻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能对气候产生的不利影响,是有效化解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气象灾害风险的重要途径,对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意义重大。
作者:李晓峰 张晓卿
编辑:杨家瑜
审核:矫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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