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气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30 11: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或减免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方面。

    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初步建立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确定由办公室牵头,法规科协同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
  (二)加强宣传,注重提高操作技能。通过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不断完善政府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1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9条,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30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4条。

    三、2016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目前没有行政性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今年没有发生群众申请行政复议、质疑、投诉、诉讼等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三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够。2017年,我局将着重做到以下点:

    (一)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二)推进互动交流,打造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同各地市局的沟通交流,学习先进经验,提高回复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

    (三)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气象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www.hljmb.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岗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小鹤立水库旁鹤岗市气象局;邮编154100 ;联系电话:0468-3318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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