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气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30 11: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省气象局撰写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的具体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七台河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东胜路;邮编:154600;联系电话: 0464-8685205)。

    2016年,七台河市气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气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

    由于信息公开涉及全局各相关部门,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局直各单位、市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气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市气象局信息公开总体协调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负其责。

    二、制度完善,机制健全

    我局制定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进行了明确,按要求准时上报政务公开资料,并及时更新政府网站上的公开内容,无泄密事件发生。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一)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各类信息的组织、审核、保密、发布、监察等环节工作。专门安排相关人员负责我局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并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市政府及省局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的要求,加强对全市气象系统信息、政策法规等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二)公开形式与数量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

    1、2016年,我局按照《条例》,本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9条,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8条,微博微信公众账号公开23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涉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年度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件。

    三、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过去的一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以及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四、2016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以各项制度的健全来带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尤其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实施做好各类信息公开,使信息公开内容更通俗、更接地气。

                             

 七台河市气象局

                              2017年2月9日

  • 图片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