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省气象局撰写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的具体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
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公共气象服务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及时、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等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考核机制,加强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方便民众提交申请、查询信息、反馈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在政府网上发布或更新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坚持做到重要信息每月更新,一般信息72小时内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政府公开信息网上发布率100%。
三是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行政效能不断提高。政务窗口所有办理事项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审批大厅要求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为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审核、责任追究、考核等工作制度,明确了相关科室在发布公开信息、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基本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局办公室正常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当面、书面申请或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我局在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2017年公开信息数12条,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www.hljmb.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北3号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邮编:165000 ;联系电话:0457-2731699 )。
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