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气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30 06: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或减免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月1日起至2017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www.hljmb.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黑龙江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中山路230号;邮编:150001;联系电话: 0451-82629755)。
    一、概述
    2017年,黑龙江省气象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和黑龙江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思路,结合中国气象局和黑龙江省政府政务工作的有关安排,制定下发了《2017年黑龙江省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黑龙江省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公众对气象工作的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黑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改版升级,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我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公开重要通知公告人事信息、各类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以及2016年部门决算和2017年部门预算等政府信息259条。同时,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及时发布气象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社会对气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二)公开形式
    1.省气象局政府网站。以黑龙江省气象局官方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规范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将黑龙江省气象局2017年省财政预算、黑龙江省气象局2016年度决算进行了公开,加了“三公经费”的公开力度。

2.新闻发布。举办媒体通气会、集中采访、座谈会40个,接待媒体采访126次。包括重大天气过程、学生中考高考等气象服务信息,提供气象保障。

3.新闻媒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影响。对于涉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广播电台、电视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2017年,通过中国气象报、生活报、新晚报、中国气象网、黑龙江气象网、新华网黑龙江频道“黑龙江气象之窗”专栏等众多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气象信息4838余条。通过各种渠道共发送各类预警信息5791条

    4.气象科普。依托“世界气象日”、“减灾日”、“科技周”、“科普日”,搭建政民互动平台。黑龙江省气象学会举办了全国青少年夏令营,联合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招募和科学普及活动,实现气象科普进农村、进社区,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气象科普宣传队伍。截至2017年,全省共有校园气象站23个;国家级气象科普基地4个,省级气象科普基地13个。校园气象科普活动人数共3万余人次。接待参观共15万余人次。全年开展科普活动共2500余次,参与专家共500余人次,接待公众共30万余人次。全年发放各类科普宣传材料和产品共10余万份。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黑龙江省气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投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黑龙江省气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黑龙江省气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待进一步完善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认真分析研究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状况,努力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要求。一是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坚决不走过场、不图形式,切实做到政务公开规范、到位、有效。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加强对气象领域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的解读力度。同时,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加强舆论引导。

 

  • 图片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