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气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或减免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www.hljmb.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黑龙江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中山路230号;邮编:150001;联系电话: 0451-82629755)。
一、概述
2018年,黑龙江省气象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和中国气象局《2018年政务工作要点》,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推进决策和执行、管理和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推动转变部门职能、深化简政放权,不断提升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8年,我局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共公开重要通知公告、人事信息、各类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以及2017年部门决算和2018年部门预算等政府信息2065条。同时,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及时发布气象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社会对气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二)公开形式
1.省气象局政府网站。以黑龙江省气象局官方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规范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将黑龙江省气象局2018年部门预算、黑龙江省气象局2017年度决算进行了公开,加大了“三公经费”的公开力度。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及时公开黑龙江省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情况月报。
2.新闻发布。举办媒体通气会、集中采访、座谈会45个,接待媒体采访156次。包括重大天气过程、学生中考高考等气象服务信息,提供气象保障。
3.新闻媒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影响。对于涉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广播电台、电视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2017年,通过中国气象报、生活报、新晚报、中国气象网、黑龙江气象网、新华网黑龙江频道“黑龙江气象之窗”专栏等众多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气象信息5238余条。通过各种渠道共发送各类预警信息5881条。与省委宣传部建立了重大气象信息联合发布机制,重大气象信息双方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过“黑龙江发布平台”对外发布,全年发布8次。全年通过省局建立了黑龙江气象发布平台,发布气象信息155次。
4.气象科普。积极做好重大主题活动期间的气象科普,在“3·23”气象日、“5·12”减灾日、科技周、科普日等主体活动中借助新华网黑龙江频道、省电视台、黑龙江日报、生活报、晨报、东北网等省内主流媒体影响力,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科普报道,加强科普“四进”活动开展,组织进校园、进工厂、进社区、进工地,提高科普的覆盖面,全年发稿累计1500余篇,营造了良好的气象防灾减灾科普氛围。全年累计接待参观公众3万人次,参与专家200余人次,举办各类科普活动达160余次,共制作或展出气象科普展板370块,发放手册、知识卡、宣传单等各类科普材料6万份,科普宣传品8000份。2018年,与省电视台所属专业影视公司合作,对长篇纪实报告文学《与老天爷会商》进行充分改编,重点突出黑龙江基层气象现代化建设和气象服务成效,组织拍摄了成了微电影《与天爷会商》。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黑龙江省气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投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黑龙江省气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黑龙江省气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监督检查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认真分析研究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状况,努力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要求。一是做好新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加强督促检查。三是做好黑龙江省气象政府网站建设。完善网站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