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气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7 05:0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齐哈尔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党校街68号;邮编:161006;联系电话:0452-2713955)。
     一、概述
     2018年齐齐哈尔市气象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权力清单、重大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价格收费、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和气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1734条。其中,齐齐哈尔市政府门户网站、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齐齐哈尔气象微信平台、短信预警平台、以及各类新闻媒体和公示栏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34条。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网、气象信息服务站,齐齐哈尔气象微博、齐齐哈尔气象微信,12121手机短信)信息传播作用,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和覆盖率。大力开展气象服务信息进农村、进社区、进行业、进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发挥气象信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趋利避害作用。积极推动气象数据公开,继续加强齐齐哈尔气象数据网建设,鼓励和推动社会力量开展气象数据应用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要内容
      齐齐哈尔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法规标准、气象科技、事业发展规划、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信息、行政许可规定、人事管理事项、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招标采购、工作动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服务信息等。
     (二)公开方式
     1.互联网和新媒体
     2018年,“齐齐哈尔气象”微信关注量达4000余人,累计发送文章1040篇,阅读总数超35万次。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稳定运行,全市发布预警信息34条。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齐齐哈尔市气象局专栏及时发布长期预报、气候分析、农业气象等各类气象服务产品,普及气象科学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气象信息趋利避害作用。
     2.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方式
     2018年,接待各种媒体记者采访40余次,在各类刊物发表文章166余篇。全省气象信息员实现村级覆盖。齐齐哈尔市电视台设有天气专栏及时向公众传播重要天气预报。
     3.舆情回应和政策解读
     2018年,齐齐哈尔市气象局未收到正式舆论咨询。
     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资料移交省档案馆、图书馆情况
     由于气象档案的特殊性质,齐齐哈尔市气象局经与齐齐哈尔市档案局协商,在市气象局设立单独档案室由市气象局负责日常管理,齐齐哈尔市档案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2018年,齐齐哈尔市气象局未发生政府信息资料移交。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齐齐哈尔市气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齐齐哈尔市气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齐齐哈尔市气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齐齐哈尔市气象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拓展公开范围和渠道等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相关部门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栏目编排和内容设置需进一步优化和充实。2019年,齐齐哈尔市气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围绕气象部门职责,拓展公开内容和渠道,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 图片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