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气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7 05: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伊春市气象局在全面总结全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汇总我局信息公开主要数据基础上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9年工作思路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以通过“中国·伊春”政府门户网→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http://www.yc.gov.cn/xxgk/)查阅下载。(联系地址:伊春市伊春区兴安街5号伊春市气象局,邮编:153000,联系电话:0458-3877559,电子邮箱:ycbgs1009@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在伊春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伊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围绕伊春市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公众对气象工作的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伊春市气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行政行为全过程公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提高社会公众对气象知识的认知度,推动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强解读工作。及时发布气象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社会对气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三是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的作用。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相关信息。以黑龙江省气象局官方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及时公开了《图片新闻》、《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等信息113条。通过“中国·伊春”政府网站,通过市政府网站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公开指南等栏目公开信息。用好“两微一端”平台,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灵活便捷的优势,通过伊春市气象局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做好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四是推进气象科普。伊春市气象局以“3.23世界气象日”、“5.12减灾日”、“科技周”、“科普日”等纪念日为契机,开展了广场宣传、开放日、气象科普“四进”、体验“小小天气预报员”等科普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5000余份。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影响。通过黑龙江气象网、中国伊春政府网、伊春林城晚报、伊春电视台、伊春市气象局官方微信、微博等众多新闻媒体和平台,向公众发布有关气象信息479条。其中,通过伊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9条、通过伊春气象官方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15条、通过伊春气象官方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8年,伊春市气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这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四、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将继续按照黑龙江省气象局、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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