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气象部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5:35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省气象局撰写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的具体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公共气象服务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及时、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等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考核机制,加强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方便民众提交申请、查询信息、反馈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在政府网上发布或更新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坚持做到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重要信息随时更新,一般信息72小时内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政府公开信息网上发布率100%。

  三是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行政效能不断提高。政务窗口所有办理事项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审批大厅要求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为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审核、责任追究、考核等工作制度,明确了相关科室在发布公开信息、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基本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局办公室正常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当面、书面申请或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我局在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2019年公开信息数6条(包括《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2020年度地方财政预算公开》《2020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关于成立漠河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共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党组关于刘铭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机关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1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5.2万元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三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大宣传。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4.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