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气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6: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编制黑龙江省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省气象局机关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www.hljmb.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黑龙江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中山路230号;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8263871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黑龙江省气象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中国气象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着力深化主动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黑龙江省气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制定完善我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形成了以省气象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把关,各处室提供具体公开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规范公开流程。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做到应该公开的内容及时全面公开,又要确保不出现国家秘密泄露事件。

(三)优化公开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制度、人事任免及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及时更新,根据上级要求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部门预决算情况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

(四)完善平台建设。完善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网上留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答复功能,确保政民互动畅通;按照中国气象局安排部署,完善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促进专栏建设和维护的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11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1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56.4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黑龙江省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上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力度比较薄弱,还没有做到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同步进行;二是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信息公开专栏有待完善;三是在公开时效、健全制度方面仍有一定差距。

  2021年,黑龙江省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组织全省气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健全依申请公开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网上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和集中推送程序,理顺网上政民互动渠道,推进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