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1:0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紧紧围绕省局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继续深入推进气象部门数据开放,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服务项目建设,有力的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不断增强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各类公开载体共发布预警信息118条,转发上级要求转发国家、省、市各类信息26条(不包含日常天气预报发布)。

2、在大庆市政府网站公开了大庆市气象局《2020年部门决算》、《2021年部门预算》。

3、在《大庆晚报》和我市百湖频道及新闻综合频道播出的天气预报节目下方滚动发布了《大庆市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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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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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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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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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政策解读以转载上级政策解读为主,本级政策解读内容较少,形式不丰富。由于本级政策鲜有出台,故本级政策解读内容较少,解读工作方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建设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的大局中,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推动新媒体建设,强化政策解读力度,持续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庆市气象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