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6: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确定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黑河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涵盖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针对黑河市气象部门工作实际,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

根据气象工作的实际情况,黑河市气象局通过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天气预报电视节目和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气象信息、服务专报211条,预报预警51条,重大服务专报5条,短时预报267条,预报456条,工作动态102条、党风廉政相关内容4条等内容,2022年黑河市气象局本级累计发布各类信息(包括:天气预报、预警信号、公众服务信息)共109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进行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全面。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不足,黑河市气象部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发布需要公开的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和培训力度,多渠道发布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不断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