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08:4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佳木斯市气象局全面贯彻落佳木斯市政府和省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围绕佳木斯市气象局中心工作和公众对气象工作的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进一步要求做好行政行为全过程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推进执行公开,推进管理公开,推进服务公开,推进结果公开;明确要求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措施和办法,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加强考核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制发文件时,不能完全将“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落到实处。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不平衡,存在公开形式单调。

三是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都是兼职人员承担,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认真分析研究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状况,努力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要求。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和全体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强化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