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4:3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hl.cma.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岗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鹤立路15号 鹤岗市气象局;邮编:154107;联系电话:0468-331806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鹤岗市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部门中心工作,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部门实际,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综合办,指定专人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加大工作的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修订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监督与责任。二是按规定设置信息公开目录,公布了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规定,并严格执行。三是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各类信息和报表,定期开展自查、主动接受上级检查,及时对工作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三)强化工作落实。以打造气象部门阳光政务为目标,以推进气象政务服务公开透明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坚持对行政规范性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气象政务服务事项公开、透明。二是通过政府网站、手机短信、公众号、微信群、抖音等媒体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推进气象政务服务信息准确、及时发布。三是对涉及公众利益、社会普遍关切的气象安全监管、气象现代化建设、气象改革等信息,加强舆情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及时予以公布,保证社会公众知情权。四是对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等重大天气过程,严格按照业务服务工作流程,及时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并向社会发布。五是设置政务公开图板,对气象部门权责清单、法律法规目录、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工作承诺及干部职工关心的岗位竞聘、优模评选等信息进行公示。

2023年,鹤岗市气象局通过网站、邮件、公众号、抖音、微信群、手机短信及信息公示栏等途径主动发布政务、服务、科普、普法及气象预报预警等信息近六百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和深入、时效上还不够及时、方式方法创新不多;二是气象服务的专业性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需进一步拓展;三是灾害性天气精细化预警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在政务服务、社会监管、权威发布、政令传达、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定地位,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创新发展,加强公开内容的审核,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准确,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提高信息的时效性,使气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深入研究社会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为气象防灾减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提供高质量气象保障。三是贯彻实施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提高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