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气象局

一、主要职责

黑河市气象局始建于1958年,位于黑河市西郊。2011年因业务和服务需要在1958年旧址新建3600多平方米的新一代天气雷达预警中心,并于2017年搬入。同时2011年在黑河民航站建800多平方米的新一代天气雷达天线塔楼。新一代多普勒雷达也于2013年正式投入业务运行。黑河气象部门实行黑龙江省气象局与黑河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与计划财务体制,以省气象局领导为主。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1.负责黑河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对所属气象台站的业务管理及对专业气象台站的气象行业管理;2.负责气象监测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3.负责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农业气象预报、产量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气候影响评价的制作和发布;4.负责组织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依法管理和组织实施本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以及雷电灾害防御工作;5.负责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气象法规的实施,负责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有关的行政复议工作;6.负责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做好本市气象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7.承担上级气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黑河市气象局机关内设综合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科)、业务科技科、计划财务与审计科、行政执法科4个行政科室,并设气象台、气象科技服务中心、气象技术装备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结算中心、黑河市雷电防护中心、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等直属事业单位。下辖孙吴、嫩江、爱辉、北安、逊克、五大连池6个县(市)区气象局。此外,还承担辖区内农垦、森工、民航、水库、部队农场、劳改农场等

二、部门领导

张喜广    党组书记、局长

张喜广    党组书记、局长

纪庆路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海龙    副局长

任桂林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三、所属机构

办公室、法规科、业务科、气象台、黑河市气象技术装备中心、防雷中心、后勤中心

四、联系电话

  0456-8278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