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气象局

一、主要职责

绥化市气象局及所属县(市、区)气象局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下的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的组织实施;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天气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预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4、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5、负责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 6、负责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7、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领导

柏才音    党组书记、局长

唐景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荣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建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 巍    四级调研员

三、所属机构

计划财务科(审计科)、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业务科、气象学会、气象台、服务中心、防雷中心、后勤中心、财务核算中心、北林局、安达局、肇东局、海伦局、望奎局、兰西局、庆安局、明水局、绥棱局

四、联系电话

  8388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