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气象局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公共服务、气象决策服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服务、气象科技服务等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气象综合观测体系的规划、建设、保障维护工作。   3.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网络工作的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负责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及组织实施,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4.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技术指导、现场指挥、空域申请、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负责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防雷科普宣传、划分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   6. 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负责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黑龙江省气象局和伊春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领导

袁长焕    党组书记、局长

张福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怀宇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三、所属机构

综合办公室(人事科)、业务科技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科)、气象台、财务核算中心、生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气象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气象信息技术与装备保障中心、气象站、自然灾害监测预报中心(地方机构)、铁力市气象局、丰林县气象局、嘉荫县气象局、汤旺县气象局

四、联系电话

  0458-3877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