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国家气象观测站迁建审批

发布时间:2021-01-10 20:13

根据《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第十八条、中国气象局《气象台站迁建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30号令)第五条、国家强制性标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GB 31221-2014),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黑龙江省气象局对望奎县人民政府202087日提出的迁建望奎国家气象观测站的请示,建进行了行政许可审批(黑气测许2020007号)。望奎国家气象观测站于202111日正式由望奎县城西路南迁移至望奎县火箭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的有关规定,望奎县人民政府对望奎国家气象观测站新址气象探测环境予以长期保护,并纳入城市建设专项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