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气象部门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第二批)面试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4 17:56

黑龙江省气象部门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第二批)面试考试公告


根据2020年12月28日于气象人才招聘网站(zp.cmatec.cn)和黑龙江省气象局官网(hl.cma.gov.cn)发布的《黑龙江省气象部门2021年度公开招聘毕业生公告(第二批)》(以下简称《公告》),现将黑龙江省气象部门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第二批)面试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6月2日。

面试地点:黑龙江省气象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30号)

二、进入面试人员范围

参加本次面试的人员:参加黑龙江省气象局于2021年5月16日组织的笔试并且笔试成绩进入所报考岗位前3名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关于面试的相关要求

1.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每人面试时间为20分钟。

2.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携带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应聘报名表(报名表为《公告》之附件)、毕业证以及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可携带学校或学院在校学籍证明材料)、1张一寸白底或蓝底照片参加面试。

3.考生须在面试前一天(6月1日9:00-11:30,14:00-16:00)到黑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30号)携带以上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4.考生应在6月2日上午8:00之前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抽签。

四、岗位调剂

针对《公告》公布的、且无考生参加考试的剩余岗位,根据单位级别及招录专业需求,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以及个人意愿进行调剂,具体原则如下:

1.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毕业生应聘报名表内本人调剂意愿组织调剂;

2.省、市、县级岗位,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先分别在同级单位岗位进行调剂,对同级单位内、招录相同类别专业的剩余岗位进行调剂,接受调剂考生专业需同时符合调剂岗位招录专业需求;

3.待同级单位岗位全部调剂完成后,如仍有剩余岗位,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组织剩余符合条件考生向下级单位岗位进行调剂,接受调剂考生专业需同时符合调剂单位招录专业需求。

五、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在参加考试前14天内无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无接触疑似、确诊患者,且无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

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外省报考者抵返我省前,须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抵达我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报考者,应于6月1日前向黑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电话(0451-82631826)申报。如未按上述要求申报的,造成不良或者恶劣影响的考生,考生将承担相应后果。

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面试当天报到时持“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报到时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上述情形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考生及其同职位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面试时间由黑龙江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录主管部门另行安排。

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主动向黑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联系电话:15004512960)报告并按有关要求及时提供被集中隔离的相关证明,否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具有上述情形的考生及其同职位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面试时间由黑龙江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录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考试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451-82631826

七、监督

本次毕业生招聘工作全程由黑龙江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451-82632311。

八、严格招聘纪律

招考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执行招考纪律,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