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气象局关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资质到期延续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7 15:08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企业:

针对我省审批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延续工作我局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相关要求见《黑龙江省气象局关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到期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但近日我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纸质申报材料书面审核不具备相关条件,为了按期完成我省资质延续工作,现补充通知如下:

1.检测资质有效期到2022年3月13日到期的资质企业,务必在2021年12月12前通过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系统(http://zwfw.cma.gov.cn)提交资质延续申请,到期延续申请窗口将予以关闭,无法提交。

2.提交资质延续申请的企业请务必仔细按照中国气象局审批平台要求上传完整、正确的材料。请务必保证社保日期、人员合同、社保发票检定证书等材料为当前时期。资质延续的申请材料务必符合《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纸质申报材料的书面审核予以延后,具体提交审核时间视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4.对于逾期未能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企业,资质证到期将自动失效,可再次重新申请相关资质,资质期限重新计算。

电话: 0451-8701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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