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气象局关于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4 08:53

各雷电防护检测资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防雷“互联网+监管”水平,中国气象局自2017年开始建设“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防雷平台”)通过不断优化功能和业务试运行,全国防雷平台现已正式上线。为做好我省全国防雷平台正式运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问地址及账号密码

全国防雷平台登录外网地址:https://www.qgfljg.cn。检测机构用户账号:防雷检测资质号,初始密码为:J2Uf5WnF#1(已修改密码的企业按修改后密码登录)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要按照全国防雷平台使用手册(见附件1)做好账号注册登录及对本单位基本信息、分支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仪器设备信息、检测项目信息等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二)根据《黑龙江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暂行管理办法》(黑气办发〔2021〕23号)、《黑龙江省省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在黑开展检测活动信息报告暂行规定》(黑气办法〔2021〕25号)、《黑龙江省气象局规范防雷检测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或者跨省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公告》要求及《黑龙江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实行)》(黑气规发〔2021〕1号)),凡在我省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或在我省开展检测业务的企业,均需通过全国防雷平台上传所检项目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要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检测项目齐全,内容完整。上传检测报告的数量及质量将作为资质延续和升级的重要参考,同时纳入检测企业检测质量考核评分、信用评价。

(三)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办法》(中气规发﹝2021﹞1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应当从取得资质证的次年起,于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根据年度报告上传操作手册(见附件2)通过全国防雷平台填报年度报告,不再通过“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填报(检测资质审批依旧使用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

(四)在全国防雷平台运行期间,如遇问题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添加全国防雷平台技术支持QQ群(638670172或458450619)进行技术支持。

    联系人: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张严 ,(0451)82624804

    附件:1.检测机构和重点单位用户使用手册

    2.年度报告上传操作手册

                       黑龙江省气象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