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气象局关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2023年年度报告报送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7-05 09:20
各相关单位: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规范》(QXT 403—2017)规定,资质管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次年起需向省气象局报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气象主管机构将对未报年度报告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同时记入信用档案并公示。现将黑龙江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企业2023年年度报告报送情况通告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共29家资质单位按规定报送了年度报告,1家资质单位未报送年度报告。
未报2023年年度报告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总编号 | 资质有效期 |
1 | 黑龙江际航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乙级 | 2082020004 | 21702 | 2020-09-09至2025-09-08 |
黑龙江省气象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