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气象局关于征求《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8 14:0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气象灾害防御能力,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对《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鉴于修改内容广泛、变动幅度较大,采用重新制定方式,形成了《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8月8日。

二、反馈方式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8月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黑龙江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张美思

联系电话:0451-82631300

电子邮箱:hljsqxj2022@163.com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86号(邮编:150030)

三、注意事项

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立法说明

     2.《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