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结合省政府办公厅清理营商环境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办公室组织对2016年8月以来省气象局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此次清理,共保留规范性文件6个,废止2个(见附件)。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