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发布机构:黑龙江省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19年8月9日 2019年8月9日 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黑龙江省气象局关于切实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函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黑龙江安全监督管理局、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

当前,正值我省主汛期,雷暴天气多发、重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防止和减少雷电灾害损失,现就做好当前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函告如下。

一、要切实履行雷电灾害防御职责

按照《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通知》(黑政规〔2016〕14号),以及《黑龙江省气象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黑气发〔2018〕5号)文件精神,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通信等专业领域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及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由各专业部门负责。各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防雷安全监管,认真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责。

二、做好防雷隐患排查

请各相关行业部门要组织开展各自分管领域防雷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督促防雷工程施工单位和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严格执行防雷工程施工和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标准,所安装的防雷装置符合法规标准规定的使用要求,建设单位对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按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定期进行检测。

三、要注意收听收看雷电灾害预警信息,做好防范工作

请各相关行业部门要组织本部门防雷重点单位,通过广播、手机、网站等媒体,及时收听收看气象部门发布的雷电灾害预报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预防工作,防止和减少雷电灾害损失。



黑龙江省气象局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