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发布机构:黑龙江省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16年4月11日 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黑龙江省气象局关于印发应急与减灾处和省人民政府人工降雨办公室职责的通知

     各市(地)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方案的通知》(黑编〔2014〕98号)明确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人工降雨办公室隶属黑龙江省气象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是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科研工作,为人工影响天气提供技术服务。根据我省实际以及事业发展需要,黑龙江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人工影响天气方面)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人工降雨办公室的职责如下:
    一、黑龙江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职责(人工影响天气方面)
   (一)负责拟定全省人工影响天气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法规、制度的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等,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排部署,负责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会议的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负责人工影响天气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组织制定、修订人工影响天气相关制度。
   (四)负责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
   (五)负责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资格认证工作。
   (六)负责组织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跨省(区)人工影响天气联合作业的组织协调。
   (八)负责省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人工降雨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管理、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负责制订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技术规范;具体承办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会议、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管理工作会议等会议。
   (二)负责组织实施省级并指导市(地)、县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现代化建设工作;负责全省每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标准化建设的技术指导。
   (三)负责拟订本省范围内的飞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审定全省高炮(火箭)人工增雨、防雹作业计划,负责提供全省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技术指导;综合协调全省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空域申请工作。
   (四)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科研工作,承担本省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科学研究及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发工作,为人工影响天气提供技术服务。
   (五)负责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情况的统计、效益评估等工作,定期、不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和统计报表。
   (六)负责高炮省级检修员队伍、高炮省级教员队伍的培训、考核、聘任等工作。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黑龙江省气象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