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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6月18日 | 文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黑龙江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征集推荐2024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实施《“十四五”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按照《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黑科联发〔2024〕18号)要求,现组织各单位开展优秀科普作品征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作品要求
1.主题导向。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要求,严把政治关,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围绕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公众健康与疾病预防、公共安全应急与风险防控、社会公众生活热点等方面开展创作,凸显正能量,体现科学性、知识性、思想性、艺术性和趣味性,具有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的内涵,内容积极向上。
2.必须原创。作品必须为集体或个人原创,如抄袭他人创意、概念,或发生版权、知识产权等纠纷,主办单位将取消其评选资格,由作者自行承担后果。
3.版权归属。作品的著作权归原创者所有,但主办单位拥有参选作品的展览、出版、宣传、收藏,以及在电视、网络、平面、广播等媒体展示的权利,并可将其用于非营利性公益活动,不另付稿酬。
4.注意事项。作品只能选择市(地)科技局、科协,省直部门推荐或社会征集自荐其中一种方式参加评选。若发现多头推荐,将取消评选资格。
5.其他事项。作品应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范使用简体中文。视频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视频配中文字幕。集体申报作品,创作人员不超过5人。本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作品不予退还,请参与者自行备份。
二、征集作品类别
本次征集作品分为科普微视频和科普图书两大类别,创作作品内容应符合党的宣传方针,科学概念、理论要有据可查,内容要通俗易懂,达到科普效果。
1.科普微视频。参评微视频作品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0日期间制作完成并播出的视频作品,作品时长2—5分钟,作品应在省、市(地)级以上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等播出过,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第一作者工作单位及推荐单位均在黑龙江省。视频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片尾署名应体现作品的权属情况。画面比例为16:9(横屏)或9:16(竖屏),分辨率为1080p以上,微视频大小为100~300兆之间。
2.科普图书。参评图书作品需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发行的冠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编码)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且未被确定为全国或黑龙江省优秀科普作品),参评科普图书的第一作者工作单位或出版机构应为省内单位。丛书须整套作品报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如有其他证明作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材料(如专家推荐信、读者来信、第三方评价材料、荣获奖项等),可一并随作品报送。
三、报送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7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联系人气政邮箱,省局办公室将统一组织推荐工作。
1.科普微视频申报:视频文件、作品信息及《2024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推荐表》(附件1)的扫描件(需加盖公章、手写签字)。
2.科普图书申报。《2024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表》(附件2)的扫描件(需加盖公章、手写签字),并将图书作品8份(套)邮寄至省局办公室。所有材料不予退回,请自留备份。
联系人:杨家瑜/办公室/黑龙江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
0451-82627255
附件: 1.2024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推荐表
2.2024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表
黑龙江省气象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