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合力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应急联动机制
来源: 黑龙江省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4-01-03
2023年12月25日,黑龙江省气象局和省减灾委办公室联合印发《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应急联动机制》(以下简称《机制》),进一步加强气象预警与灾害预报联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合力,充分把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主动权,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机制》明确,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应急联动和社会响应工作机制,省域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大风、寒冷天气、高温天气、大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依照该机制开展。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制度、政府部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服务对象信息更新制度、决策气象服务直通式报告机制、递进式气象灾害预警服务机制以及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绿色通道发布机制。各级宣传部门应指导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信息传播单位,通过应急广播直播、电视相关栏目、网页信息、滚动字幕、手机短信群发、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无偿向社会播发或刊登当地气象台站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根据《机制》,气象部门发布橙色以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受影响地区政府、相关部门及机构依据《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部门、分灾种响应并开展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及时掌握灾害发展情况,密切部门间沟通,做好信息汇总、报送以及信息发布、舆情引导工作,并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进行巡查防守,快速修复灾损工程设施;建立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五停”机制,相关政府和部门依据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影响区域、时段、加强综合研判,并采取必要措施。
《机制》要求,要建立社会动员机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及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收到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及时传播,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值班值守,提升应急能力,加强科技支撑和科普宣传,切实提升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张晓卿
编辑:杨家瑜
编审:矫玲玲
来源:中国气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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